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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多家饭店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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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小菲 发表于 2020-3-17 15:3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实习编辑小菲
2020-3-17 15:31:43 403857 0 看全部

近期,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11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共抽检11类食品74批次样品,其中: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样品,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样品,合格1批次;保健食品1批次样品,合格1批次;调味品2批次样品,合格2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样品,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样品,合格1批次;酒类4批次样品,合格4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样品,合格1批次;糕点4批次样品,合格4批次;餐饮食品49批次样品,合格44批次,不合格5批次(同期抽检的餐饮食品合格产品信息已先期公示,本期公示的餐饮食品不合格产品信息因异议等待期等原因延后);肉制品8批次样品,合格5批次,不合格3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信息


1.六安千椒百味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2.六安市裕安区匆匆客饭堂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3.六安市裕安区雪萍餐馆使用的碗、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4.六安市裕安区千里香驴肉馆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5.六安市金安区时武冻品经营部销售的腌制猪肉,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6.六安市三福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腌制小猪肉,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7.安徽五味腊坊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咸鸡腿,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专家表示,菌落总数、真菌、大肠菌群是衡量食品卫生状况的重要微生物指标,如果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可能会引起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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