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多家公司、包工头被实名曝光!

[复制链接]
实习编辑小梦 发表于 2020-5-12 09:5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实习编辑小梦
2020-5-12 09:54:12 405724 0 看全部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现将2019年底至今六安市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予以公布。



微信图片_20200512095325.jpg


1霍山宜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5MA2PBKL28B地址: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名邦中央公馆2栋105商铺法定代表人:董开同违法事实:该单位未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拖欠20余名员工工资43万余元。相关处理情况:当地人社行政部门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单位拒不改正。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目前已支付劳动者19万元,与劳动者达成剩余工资分期支付协议。移送单位: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金安区我是歌手飚歌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1502MA2NAMJ15C单位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金港城市广场负责人姓名:凌得军违法事实:该单位违法使用童工。相关处理情况:当地人社行政部门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0元(已履行)。处罚单位: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安徽旭阳家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0MA2TX8PWXL单位地址:六安市叶集区中小企业孵化园10号厂房原法定代表人姓名:李承兰实际负责人姓名:陈阳违法事实:该单位未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拖欠22名员工33.3343万元工资。相关处理情况:当地人社行政部门下达《劳动保障限期整改指令书》后,该单位逾期未履行整改要求。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将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李承兰、陈阳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时间:2019年12月19日至2020年12月18日处理单位:叶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六安鑫桦服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0MA2MYMJ82Q地址:安徽省裕安区城南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屈雷雷违法事实:该单位未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拖欠50余名员工工资33万余元。相关处理情况:当地人社行政部门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后,该单位拒不改正。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目前已与劳动者达成分期支付协议。移送单位: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金寨显泰制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4355163888P单位地址: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金梧桐创业园A-2栋法定代表人:谭太阳违法事实:该单位未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拖欠35名员工工资20.2万元。相关处理情况:当地人社行政部门下达《劳动保障限期整改指令书》后,该单位逾期未履行整改要求。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将该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自通报之日起,12个月内在当地不享受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评优评先等政策。列入时间:2020年3月20日至2021年3月19日处理单位: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违法人:李兆军


公民身份号码:342401197907023017住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龙岗经济开发区违法事实:在分包金寨县仙花佳苑二期脚手架工程项目中,收取农民工代发工资银行卡,套取农民工工资,造成29名农民工工资42.3万元被拖欠。相关处理情况:当地人社行政部门下达《劳动保障限期整改指令书》后,李兆军逾期未履行整改要求。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将李兆军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自通报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在当地承揽建筑施工业务;当地建筑领域的施工企业不得使用李兆军进行带班管理。列入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处理单位: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违法人:黄开成


公民身份号码:342426197509085455住址:安徽省金寨县桃岭乡龙潭村付堂组违法事实:在实际承包金寨县全军乡新农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中拖欠30余名农民工工资31万元;在实际承包金寨县燕子河镇毛河敬老院工程项目中拖欠5名农民工工资0.95万元;在实际承包亚夏汽车城工程项目中拖欠2名农民工工资0.6万元。黄开成在在组织施工中,用工管理混乱,存在不及时与工人结算、签字确认后不认账、收到工程款后不付农民工工资等问题,造成多次群体性讨薪事件。相关处理情况: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将黄开成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自通报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在当地承揽建筑施工业务;当地建筑领域的施工企业不得使用黄开成组织施工。列入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处理单位: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违法人:侯中银


公民身份号码:412925197703094813住址:河南省镇平县侯集镇侯寨村7组338号违法事实:在实际承包金寨县金叶光伏项目时,截留农民工工资专项资金,致使4名农民工3万元工资被拖欠。相关处理情况: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将侯中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自通报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在当地承揽建筑施工业务;当地建筑领域的施工企业不得使用侯中银组织施工。列入时间: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0日处理单位: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违法人:舒其武


公民身份号码:342426197104283031住址:安徽省金寨县槐树湾乡响山寺村佛岭组违法事实:在金寨县峻茂·天龙大厦工程项目中,其班组按合同结算应付工资110万元,施工单位实际支付138万元。舒其武称仍有55万元农民工工资未付,并带领班组人员通过群体性上访进行恶意讨薪。相关处理情况: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将舒其武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自通报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在当地承揽建筑施工业务;当地建筑领域的施工企业不得使用舒其武组织施工。列入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处理单位: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违法人:潘国银


公民身份号码:340302197508051415住址:蚌埠市龙子湖区胜利东路284号1排23号违法事实:在实际分包金寨县古井红郡工程项目时,拖欠农民工工资9万元。三年内,在实际承包金寨县明发广场、桂花苑和阅山悦府等工程项目中,均有不同程度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相关处理情况: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将潘国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自通报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在当地承揽建筑施工业务;当地建筑领域的施工企业不得使用潘国银组织施工。列入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处理单位: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违法人:丁茂祥


公民身份号码:342426197404163410住址:安徽省金寨县果子园乡牛食畈村违法事实:在实际分包金寨县桂花苑脚手架工程项目中,在完成包工包料工程量产值347万元,应付农民工工资130万元,施工单位已支付工程款410万元的情况下,仍以农民工工资为由带领工人群体上访讨薪,拒不配合完善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劳动者本人的手续。相关处理情况: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将丁茂祥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自通报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在当地承揽建筑施工业务;当地建筑领域的施工企业不得使用丁茂祥组织施工。列入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处理单位: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违法人:张诗银


公民身份号码:342426196605150232住址: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司楼社区违法事实:在实际承包金寨县亚夏汽车城木工工程项目中,在完成包工包料工程量产值150万元,施工单位已付工程款170万元的情况下,张诗银以农民工工资为由带领工人群体上访讨要工程款。相关处理情况: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将张诗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自通报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在当地承揽建筑施工业务;当地建筑领域的施工企业不得使用张诗银组织施工。列入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处理单位: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违法人:徐耀林


公民身份号码:342421196709214358住址:裕安区石婆店镇街道村玉旦岗组违法事实:在实际承包金寨县学府春天瓦工工程项目中,在完成包工包料工程量产值382万元,施工单位已支付工资性工程款170万元,拟再支付剩余的212万元工程款的情况下,徐耀林以农民工工资为由带领工人群体上访多要工程款。相关处理情况: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将徐耀林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自通报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在当地承揽建筑施工业务;当地建筑领域的施工企业不得使用徐耀林组织施工。列入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处理单位: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上单位和个人,已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按“黑名单”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惩戒;未被列入“黑名单”的,记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诚信黄牌警示一次。
各处理单位明确联合惩戒时限的以原处理决定为准,未明确联合惩戒时限的按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执行。
自本公示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以上单位和个人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选表彰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本公示的信息内容由原处理单位负责解释说明,当地人社行政部门应将在辖区内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列为劳动保障监察重点督查对象,上门普法宣传,加强检查督导,做好信用修复帮扶服务工作。
来源:市人社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您可能感兴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列表

查看:405724 | 回复:0

大六安网,让传播赞美生活。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发展历程
联系我们
本站站务
友情链接
新手指南
内容审核
商家合作
广告合作
商家入驻
新闻合作

手机APP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联系电话:0564-3332088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振兴金融大厦 邮箱:79003128@qq.com ICP备案号: ( 皖ICP备15014997号-1 )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